南非海关关税政策
南非与博茨瓦纳、莱索托、纳米比亚和史瓦济兰一道,是南部非洲关税同盟(Sacu)的成员国,深圳报关公司是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委托,以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名义或者以自己的名义,向海关办理代理报关业务,从事报关服务的境内企业法人,根据 SACU 协定,成员国之间的货物进出口是免关税的,不受进口限制,深圳报关行和海关的关系:海关是进出口货物监管的部门,报关行只是将进出口的资料送至海关审批,获得进出口同意的一个关卡,南非与马拉维、津巴布韦、匈牙利、莫桑比克、波兰和土耳其有着长期的双边贸易协定。它是《关税及贸易总协定》的成员国,其关税分为两类: 最惠国税率和普通税率。
最惠国税率
适用于关贸总协定成员国. 最惠国税率设计主要技术应用于关贸总协定签字国,但从其签字国进口的大多数企业商品经济实行最惠国税率,一些相关商品管理实行一个普通税率,普通税率结构主要方法应用于未署最惠国协议的国家的所有这些商品.当从一个国家发展进口贸易商品而非原生产国时,关税率我们可以按原生产国进口南非的关税政策实施.目前,南非对140多个不同国家开始实行最惠国税率,对40多个方面国家通过实行社会普通税率.大部分关税为从价税, 基数为FOB价, 个别为从量税, 比如我国食品, 饮料, 石油, 纺织品及一些学习其他公司产品本身就是学生根据其数量或重量征税。
南非的税收制度极其复杂,对不同种类的商品征收不同的税率。其关税主要包括营业税、关税、进口附加税等。一般而言,奢侈品的进口关税较高,而生活必需品的进口关税较低。
1995年5月,南非国家开始进行实施过程中一项8年期关税政策调整教学计划,根据该计划,到2002年,南非纺织品和服装进口商品关税我们将从我国目前的90%逐步实现降低至40%,汽车企业进口产品关税从65%降到40%,零配件进口税从49%降到30%。
大多数10-30% 的从价税率很少超过40% ,尽管有些可能超过100% ,主要是为了打击不公平竞争。大多数关税是手表10% ,服装30% ,玩具5-60% ,吹风机8% ,收音机25% ,电话5% 。除了一般关税,一些进口产品还要缴纳消费税,比如某些手表产品(30%)和某些类别的服装(35%)。南非从1988年开始放宽进口管制和许可证,导致进口增加,引起国内化工、包装、造纸、电子机械、家具和纺织业的不满,为了平息其不满,平衡进出口帐户,南非自1988年底以来对多种产品征收进口附加费。进口附加费可高达百分之六十,例如: 手表(百分之七点五至四十)、玩具(百分之十五)、某些纺织品(百分之七点五至四十)、成衣(百分之七点五至四十)。
此外, 南非还有反倾销案例对付外国低价倾销产品.目前, 南非还对大部分产品(当地产或进口)和劳务征收13%的商业税, 该税通常由零售商负责征收, 然后代表最终用户上交, 不征此税的大多为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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