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免税出口货物的经营?
如何办理免税出口货物的经营?
(1) 免税申报
外商进行投资管理企业发展生产过程中货物可以直接影响出口或委托代理出口,应在货物报关出口并在财务上作销售后,按月向主管机关报送下列材料:
(一)外商投资企业出口产品免税申请表;
出口货物报关单(正本) ;
① 出口商品发票;
出口收据核销证明(正本) ;
①结算备忘录(复印件);
为生产出口货物而购买的国内原材料减免增值税专用发票(原件) ;
① 出口销售明细帐.
对于经省外经贸管理部门可以批准收购货物贸易出口的,申请免税时,还应发展提供省外经贸关系部门的正式批文.
代理出口的货物,还应当提供出口协议和代理出口货物证明,深圳出口报关首先考虑由没有自己的进出口权,如果没有进出权可以全权找一个代理报关公司帮你直接处理即可,
(2) 免税审批
国家税务主管部门收到企业的免税申报材料后,经初步审查,报市国家税务局涉外税务管理机关审批,深圳出口买单报关当出口方没有出口权,或不想使用自己公司抬头名称的的出口单,
出口免税-进料加工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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