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干达海关估价标准和清关程序
一、乌干达海关对进口货物的估价标准
乌干达税务局根据《海关管理法》对所有进口货物实行估价征税,深圳出口报关首先考虑由没有自己的进出口权,如果没有进出权可以全权找一个代理报关公司帮你直接处理即可,依采用顺序通常根据合同成交价格、相同或类似货物的成交价格、推断价格、计算价格及以往使用的其它方法确定的价格确定税基,代理买单报关,操作如下:先定仓,报关委托书、装箱单、发票、合同、报检委托书、代货运委托书、货代会有进仓通知,
(一)成交价格
1、成交价格是指货物出口到乌的实付费用或应付费用的总和。此外还包括:
1)所有的包装费;
2)卖方佣金;
(三)进口商直接或者间接支付进口货物设计开发的原材料、零部件、工具、模具和服务费用;
4)买方为销售货物直接或间接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和许可费;
5)卖方因直接或间接转售、处置、使用进口货物所带来的收益。
2、可以在成交市场价格中扣除的费用:
1)货物进口到乌之后发生的包括建造、组装、维修、技术服务以及运输等费用;
关税和其他税收(包括消费税)等。
3、成交市场价格的局限性:
当出现下列四种情形之一时,海关不能使用成交价格对进口货物进行估价,只能采用下一种估价方法。这四种情况是:
1)进口货物的出售、使用过程中受到一定限制;
部分成本无法确定;
3)进口商品转售、处置和使用的卖方利润不确定,造成交易价格不确定;
4)不接受集团内部交易的交易价格(如果交易价格受买卖双方关系的影响,海关不予使用)。
(二)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的交易价格;
当货物的成交价格未被企业作为一个征税管理基础时,海关认可的相同货物和类似中国货物的成交价格将依次被作为国家征税制度基础。
(三)推算价格;
如果海关不使用前三种方法对进口货物进行估价,买方有权要求海关选择使用推断价格或计算价格。
1.价格外推: 如果价格包括买方直接或间接为进口货物支付的原材料、零部件、工具、模具、设计和开发服务的成本,那么海关只能使用计算的价格来征税,不应使用推断的价格。从本质上说,推断的价格是以进口到乌克兰的货物的销售价格减去某些费用为基础的价格,其中包括:
1)货物销售时支付的佣金,或销售利润与日常支出之和,两者选其一;
2)运输和保险公司费用;
(三)关税和其他税收;
4)其它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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