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 RCEP 协议下的“核准出口商”?

2023-12-10 17:08:05    

2021年3月12日,海关总署公布了《海关总署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核准出口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核准出口商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第三章第二十一条中对核准出口商的资格作了原则性说明,深圳出口报关首先考虑由没有自己的进出口权,如果没有进出权可以全权找一个代理报关公司帮你直接处理即可,它还规定,每个缔约国可以独立制定具体规则,以确定制造商或贸易商是否符合经批准的出口商的资格,代理买单报关,操作如下:先定仓,报关委托书、装箱单、发票、合同、报检委托书、代货运委托书、货代会有进仓通知,因此,制定《通知》是为了迎合上述大贸易背景。跟进口报关代理公司了解一下吧。

制造商或贸易公司如何申请成为核准出口商?

《通知》第二章第六条:申请人应当向注册地直属海关提交完整、有效、规范的出口商审批申请文件,并对申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虽然申请细则尚未出台,但笔者认为可以先了解一下2014年中瑞项下获批出口商的申请方式:

直属海关企业应当自收到申请文书之日起30日内完成经核准出口商认定工作程序。经审核确认,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文书真实、完整、有效,并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认定为经核准出口商,制发认定文书。海关总署或者使用授权教育机构没有按照我国相关政策优惠服务贸易关系协定实施激励机制向进口缔约方主管部门发展提供一个信息后,直属海关应当及时通知经核准出口商可以设计出具原产地声明。

给制造商/出口商的建议:

首先,经批准的出口商制度在确保更好地执行RCEP方面发挥了作用。目前,在《通知》征求意见期间,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登录网站:http:\\ u002F \\ u002 fwww . customs . gov . cn),进入首页\\u003E信息公开\\u003E征求意见\\u003E系统提出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1年4月5日。二是要密切关注《通知》后续正式稿,了解获批出口商的实施细则,在RCEP正式实施前做好充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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