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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好木制家具的出口商品检验?

2024-01-04 17:08:07    

木制家具企业出口中国商检如何做?

我国企业进出口贸易商品进行检验管理工作,主要有4个环节:接受报验、抽样、检验和签发证书,代理买单报关,操作如下:先定仓,报关委托书、装箱单、发票、合同、报检委托书、代货运委托书、货代会有进仓通知,

1.验收: 申请验收是指外贸代表向商检机构提出的验收申请,深圳出口买单报关当出口方没有出口权,或不想使用自己公司抬头名称的的出口单,

报验时 需填写报验申请单,填明申请进行检验、鉴定管理工作建设项目和要求,同时可以提交中国对外所签买卖双方合同,成交小样及其他必要的资料。

2.抽样: 商检机构接受检验报告后,应当派员到货物存放地点进行现场检验鉴定。

抽样时,按照规定的方法和一定的比例,从货物的不同部位抽取一定数量的样品(样品) ,以代表整批货物的质量,进行检验。

3、检验:商检机构可以接受报验之后,认真进行研究企业申报的检验一个项目,确定检验教学内容,仔细审核通过合同(信用证)对品质、规格、包装的规定,弄清检验的依据,确定检验技术标准、方法,然后根据抽样检验,仪器系统分析以及检验;物理检验;感官质量检验;微生物检验等。

4.出口证明书: 出口类别清单所列出口商品,应当经贸易检验合格后出具放行证明书(或者在出口货物报关单上加盖放行印章代替放行证明书)。

合同或者信用证规定商检部门应当检验证书的,或者在国外要求检验证书的,应当按照规定出具所需的保函。

清单以外的出口商品应当经商检机构检验,未经检验合格并出具证明或者放行凭证的,不得装运。

在进口方面,进口商品经检验后,分别签发检验情况通知单或检验证书,供对外结算或索赔用。

凡由收、用货单位可以自行进行验收的进口中国商品,如发现这些问题,供对外索赔用。

检验合格的,接收使用单位应当在索赔有效期内将检验报告送交商检机构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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