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食品接触材料新规(EU)2025/351深度解读:出口企业的合规升级之路
2025年2月24日,欧盟官方公报发布了一项重磅法规——(EU)2025/351,对食品接触塑料材料及制品、再生塑料、良好生产规范等多个法规进行了系统性修订。该法规已于2025年3月16日正式生效,并设定了分阶段实施的过渡期。对于每年向欧盟出口大量厨房用具、食品包装、餐具的深圳企业而言,这是一次不容忽视的合规升级。
一、新规出台的背景与核心变化
为何要修订? 欧盟持续强化食品接触材料的安全标准,尤其关注化学物质迁移对人体健康的潜在危害。此次修订主要针对三方面:塑料原料的纯度要求、再生塑料的准入条件、以及双酚A等高风险物质的管控。
核心变化一:塑料原料“高纯度”要求正式写入法规
新规新增第3a条,明确用于制造塑料材料及制品的物质应具有“高纯度”,即所有成分均与其身份相符,仅含少量非有意添加的物质。对于这些非有意添加物,设定了严格的迁移量限值:若未经毒理学评估,任一物质的迁移量不得超过0.00015mg/kg食品(基于完全迁移假设)。这意味着,企业不能再仅凭“符合标准”的原料证明过关,必须向上游供应商索要更详细的成分分析数据。
核心变化二:再生塑料的合规要求大幅提升
新规明确再生塑料材料及制品需满足(EU)No 10/2011第II、III、V章的要求,并规定了回收设施的质量保证体系标准。对于净化工艺输入和输出中的污染物,需符合更严格的纯度要求。计划使用再生料生产食品接触产品的企业,必须确保再生过程经过欧盟认证。
核心变化三:双酚A(BPA)及衍生物全面禁用
与(EU)2025/351同步生效的还有(EU)2024/3190法规,该法规将双酚A及其盐类、以及双酚S(BPS)、双酚B(BPB)等具有内分泌干扰特性的双酚衍生物纳入全面禁用范围,覆盖粘合剂、橡胶、塑料、印刷油墨、硅胶、清漆涂层等7类材料。这意味着:
产品中不得检出BPA,检测限严格至1μg/kg
用BPS替代BPA的策略已失效,因为BPS本身已被禁用
符合性声明中必须包含“双酚类物质使用清单”
二、过渡期安排:企业必须抓住的时间窗口
新规设置了差异化的过渡期,企业需根据产品类型精准把握:
| 产品类型 | 首次投放市场截止日期 | 库存销售截止日期 |
|---|---|---|
| 一次性食品接触制品 | 2026年7月20日 | 可销售至库存耗尽 |
| 重复使用食品接触制品 | 2026年7月20日 | 2029年1月20日 |
| 保存蔬菜/水产品的容器 | 2028年1月20日 | 可销售至库存耗尽 |
| 金属表面清漆涂层产品 | 2028年1月20日 | 可销售至库存耗尽 |
| 符合旧规的塑料材料/制品 | 2026年9月16日 | 可销售至库存耗尽 |
关键提示:2026年7月20日后首次投放市场的产品,必须完全符合新规要求。出口企业应以此日期倒推生产计划和原料采购周期。
三、企业合规应对的五大核心动作
1. 全面梳理产品线,识别风险产品
对照新规适用范围,逐一筛查现有出口产品是否涉及禁用物质(尤其是双酚类)、是否使用再生材料、原料供应商是否能提供高纯度证明。
2. 升级供应链管控,索要合规证明
向所有上游原料供应商(改性塑料、粘合剂、油墨等)索要:
无禁用双酚类物质声明及检测报告(1μg/kg检测限)
原料成分清单及非有意添加物分析
高纯度符合性声明
3. 提前开展产品检测,验证合规性
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如SGS、TÜV、国为检测等),针对新规所列禁用物质开展迁移测试与成分分析。特别注意酸性、油性食品模拟液的迁移测试,此类场景下风险更高。
4. 建立追溯体系,完善符合性声明
新规要求随货附符合性声明(DoC),需包含:
制造商/进口商信息
材料符合(EC)No1935/2004第3、15、17条的承诺
双酚类物质使用清单
使用说明(尤其是重复使用制品的老化警示)
5. 梳理库存,制定销售计划
对照过渡期时间表,标记现有库存产品的生产批次,确保在截止日期前完成出口和销售,避免超期产品流入市场被扣。
四、深圳报关行的角色:合规信息枢纽
在复杂的法规面前,企业最需要的是清晰的指引。作为深圳报关行,我们虽然不直接提供检测认证服务,但可以发挥“信息枢纽”的作用:
政策速递:第一时间解读新规核心要求,向客户发出预警
检测推荐:对接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帮客户快速完成合规检测
单证审核:检查随附的DoC、检测报告是否符合申报要求
清关协同:在目的港出现质疑时,提供法规依据和专业解释
结语:
欧盟食品接触材料法规的持续收紧,是国际贸易中“技术性贸易壁垒”升级的缩影。对出口企业而言,合规已从“可选项”变为“必选项”,从“事后补救”变为“事前规划”。抓住(EU)2025/351带来的过渡期窗口,系统性升级原料管控和检测体系,是在欧盟市场立足的根本。

